为做好今年的节能工作,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2%的节能目标,日前省发改委印发《2017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标志着2017年陕西省节能监察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陕西省将对电解铝和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电机、工业锅炉能效提升,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情况,公共机构节能等五项内容进行专项监察。同时对2015年、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2015年、2016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环资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要求,陕西省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监察结果落实的督促跟踪,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布节能监察结果,对违法单位和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为完成陕西省“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