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信部《2017 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省节能监察中心受工信部委托,4月11日至18日组织人员对常州武进区纳入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范围的2家钢铁企业、5家水泥企业开展了能耗专项监察,全面核查2016年钢铁、水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实施钢铁、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目前现场核查工作已经结束。
本次监察较以往增加了钢铁企业限制类设备核实,按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为限制类,武进区2家钢铁企业受限制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