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11:07:04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关于开展环境执法集中强化行动的通知》

日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执法集中强化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唐山、廊坊、邢台、邯郸等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于2017年5月8日-5月17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行业为水泥等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检查方式:

以省、市、县(市、区)联动执法的形式开展省环保厅成立执法巡查组,对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定州、辛集市开展巡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各驻市督查组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各市组织市级和各县(市、区)执法人员加强集中排查力度,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查处重点环境违法行为。

工作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各市环保部门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铸造、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排放VOCS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治疗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整治力度,存在小时值超标排放,即视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5月8日至17日期间一律停产整顿;5月10日后出现超标排放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从严处理、顶格处罚;对于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散落农村的“工业大院”关停取弱视,做到“两断三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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