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料筒被修复,散装水泥出料口除尘器正在维修,运输道路至厂区脏乱差问题已清理完毕……陶清河水泥厂开展了全方位环境整治。5月3日,长治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五批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陶清河水泥厂作业时粉尘污染环境。经调查情况属实,该县立查立改,5日对其采取了企业停产、厂长停职、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措施。
长治县陶清河水泥厂位于长治县东和乡曹家沟村东南1公里。2009年该水泥厂实施了60万吨/年粉煤灰水泥粉磨系统改扩建项目,2015年10月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原料投放处提升机料筒破损,水泥散装点进料口老化,存在粉尘污染。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水泥厂负责人停职检查,并在停职期间带领全体职工对水泥厂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