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11:16:08 来源:湖南省安监局

湖南省安监局专项行动针对水泥厂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了《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5月17日,湖南省安监局下发通知,结合湖南实际部署开展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了四条要求:

一是各市州安监局要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摸底,建立名单台帐,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省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二是各市州安监局要将总局通知精神及时传寄辖区内各水泥企业,同时督促辖区内水泥企业按照通知所提出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凡2014年1月1日后投产的水泥企业、未依法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建设项目,应补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2014年1月1日前投产的水泥企业,应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是各水泥企业自行或聘请技术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治理,水泥企业自查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由各市州安监局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整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抽查和督导情况应建立台帐备查。

四是各市州安监局要按时间要求向省安监局局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名单、开展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名单、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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