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3 09:07:03 来源: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6月11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72家企业(单位),发现35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企业的149家,超标排放的1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5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60个。

  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第5期督办通知,对各督查组在每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责成相关环保厅(局)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第5期督办通知共督办840个环境问题,其中北京市51个、河北省384个、山东省224个、河南省181个。督办的环境问题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346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494个。

  截至目前,环境保护部共督办了5期共3018个突出问题,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1394个,其他突出问题1624个,各相关城市及环境保护部门正在抓紧整改。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相关城市要高度重视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充分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散乱污”企业清单,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到位,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办力度,继续组织对督办问题查处情况和整改情况的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应罚未罚及整改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并适时启动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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