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在电话里表示,他手上有约200吨大地水泥的提货单,但是现在提货时,大地水泥有限公司要求他按市场价补齐差价才能提货,“这样言而无信的行为,我的利益怎么才能得到保护。”
原来张先生是靠开卡车营运谋生,一直与大地水泥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每次买好水泥后都是直接领取提货单。“与我同样性质的人在长旺这里有不少,少的一次性买几百吨,多的一次性买上千吨。然后按照个人的需求,领取相应数额的提货单,等到需要的时候,直接凭提货单拿水泥。”张先生解释说,目前他手上还有100多吨的水泥提货单,是去年按市场价每吨195元买的,当时一共买了200吨。
今年,市场上水泥的价格接连出现涨幅,现在每吨达到310元。“我的提货单都是每张10吨,最近需要提货,大地水泥只给4吨,剩余的6吨要补齐差价才能领取。”张先生说,虽然大地水泥这样的行为已经犯了商家的大忌,但他手上的提货单在提货需要补差价又退不到钱的情况下,只能默默忍受。
那么,大地水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经营出现滑坡,公司高层就开始用这种手段转移他们的压力,分担到与大地水泥有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身上。
“我们买水泥的时候,市场价是每吨195元,当时钱是一次性付清的,现在市场上水泥和水泥的原材料涨价,这个风险理应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承担,如果水泥现在的价格下降了,大地水泥不可能分担我们的损失。”张先生说,出了这样的事情后,很多与大地水泥有业务的人都去丹阳拉水泥回来卖,“那里还比大地水泥便宜,每吨只要280元。”
随后,记者联系了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目前公司运转资金不足,已经处于半倒闭状态,但是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公司对以前开出的水泥票仍然承认,“公司只是希望通过让这些做水泥生意的运输商补差价,或者购买6吨新水泥票混搭4吨老水泥票这样的办法,来购买原材料、发放工资,维持公司的运转。”
那大地水泥的做法合法吗?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了解到,张先生囤积水泥的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而是生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生产消费不在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内。消保科工作人员表示,消保科已经接到了好几起关于大地水泥提货单的投诉,“对于张先生这样的情况,最好能与其他有同样情况的人联合起来,通过聘请律师,走诉讼途径解决。”
同时,记者就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咨询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的提货单有发货数和结存数,已经在法律上形成了证据,“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给自己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