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许昌泰达水泥有限公司
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许昌泰达水泥有限公司提出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许昌泰达水泥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毫克/标立方米。
关于拟对天瑞集团许昌水泥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天瑞集团许昌水泥有限公司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天瑞集团许昌水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10028号)载明的法定代表人由钟礼才变更为丁基峰,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2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毫克/标立方米,有效期限及其它信息均维持不变。
关于拟对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许字10034号)载明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2210吨/年变更为1767.7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由2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0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4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320毫克/标立方米,窑头、窑尾、煤磨、冷却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3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20毫克/标立方米,其他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2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毫克/标立方米,有效期限及其它信息均维持不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吨/年)。
关于拟对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禹州市锦信水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10025号)载明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1100吨/年变更为883.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由2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0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4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320毫克/标立方米,窑头、窑尾、煤磨、冷却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3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20毫克/标立方米,其他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2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毫克/标立方米,有效期限及其它信息均维持不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5吨/年)。
关于拟对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浅井分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浅井分公司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浅井分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10029号)载明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1100吨/年变更为883.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由2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0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4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320毫克/标立方米,窑头、窑尾、煤磨、冷却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3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20毫克/标立方米,其他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2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毫克/标立方米,有效期限及其它信息均维持不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0吨/年)。
关于拟对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10021号)载明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由2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0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40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320毫克/标立方米,窑头、窑尾、煤磨、冷却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3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20毫克/标立方米,其他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由20毫克/标立方米变更为10毫克/标立方米,有效期限及其它信息均维持不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44.9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84.69吨/年)。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许昌市环保局大气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