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09:33:04 来源:环球财经

“大风厂”式的改制官员涉嫌瓜分水泥企业的财产

  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巴岳山脚的乡镇企业原铜梁郭水泥厂始建于1982年底,400余名职工共同入股出资,征地60余亩新建的水泥厂被莫名低价改制,入股的股份以及养老保险也因莫名改制成一无所有。近十几年来,全体职工为了自身的利益,派出代表上访及诉讼和到相关部门查询改制是否合法,其诉求均被一一驳回,改制相关情况均不得查阅复制。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的“大风厂”事件再次在这里上演。
  

铜郭水泥厂大门近景

  企业被迫蹊跷低价改制官员涉嫌违法

  铜郭水泥厂于1982年10月由原铜郭区七个乡370个社全体老百姓集资和入厂职工入股160万元共同新建,企业建成投产后,经过全厂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成为了全县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先后偿还了银行贷款和七个乡老百姓的集资款及利息。

  几年来由于企业经营连续盈利,1995年厂长肖家良经铜梁县人事局铜人发(1995)116号文件批准,肖家良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1996年由于铜梁县城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以及工业园区的兴起,铜郭水泥厂的效益不断提升,企业资产总额不断的增大,铜郭水泥厂成为了该县的支柱龙头企业。由于企业的不断壮大发展,1997年底投资140多万元在工业园区征地16.2亩新建塑料编织厂,同时还新办了经营部加油站一座,为厂内及外部车辆进行加油服务。

  由于企业效益好,1997年12月10日原铜梁县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1997)59号文件的形式确定了铜郭水泥厂以1600万的价格兼并濒临倒闭资产总额为1900万元的旧县镇岚兴水泥厂。1998年2月9日,双方签订了水泥厂兼并协议,此时全厂资产总额达4000余万元。

  然而在县政府作出兼并决定不足一个月,双方企业还没有签订好购买合同,铜郭水泥厂的主管单位巴川镇政府就赶忙认为铜郭水泥厂效益不好,根据市县文件应该改制给个人。1998年元月4日,巴川镇政府在没有召开企业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决定对自己毫无所有权的下属企业铜郭水泥厂以320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进行改制。改制方案约定中标后第一次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60%,此方案由铜梁县体改办于1998年1月14日发文铜体改[1998]年10号文件批准实施。1998年元月20日,原厂长肖家良以320万元中标,转让协议又改为第一次付款为40%,但事后也没有发现40%的打款记录,空手取得了铜郭水泥厂价值4000万元的所有权,自此“大风厂”式的改制顺利完成。改制完成后企业职工纷纷认为这样的改制存在猫腻,(当时县纪委书记黄定伦系肖家良姐夫),作为国家干部的厂长肖家良怎么会有那么多钱购买,而且没有一位职工得到改制前的1000-2000的股份款。

  “大风厂”式的改制方丈富得流油

  企业改制后,肖家良为了减少自己的现金支出,转让一部分股份给社会人员,同时规定继续工作的职工被迫还交纳了3000-6000元的入股金,但是职工股份没有依法完成工商登记,职工股成为了公司的隐名股东。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1998年4月10日肖家良将铜郭水泥厂更名为铜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己出资215.23万元占68.5%的股份。

  据部分老职工透露,肖家良为了尽快将企业资产转为自己私有资产,随后又将通过自己身为铜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将水泥厂下属的塑编厂于1999年2月10日自己作为甲乙双方代表签订协议,将塑编厂16.2亩土地无偿转让到自己将新成里的塑编厂名下,1999年2月25日工商局申请新成立了由肖家良一人独资的塑编厂。

  同年肖家良以铜郭建材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将公司加油站经营部土地及经营权无偿转让给了合伙人王平云所有,自己则和王平云重新成立现在的金岳加油站。

  

肖家良将水泥厂无偿转让到自己户头上的加油站近景

  据水泥厂知情人透露,1997年铜梁新建南门汽车客运中心,工程完工后还欠水泥厂几十万元水泥款,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同汽车客运中心签订了购买门面的合同冲抵所欠的水泥款,将水泥厂的资产纳入自己的囊中。事后还用同样的方式将改制前后铜梁开发商所欠水泥厂的水泥款都以购买房产的形式将此资产纳入自己的囊中。后来还将改制前厂里给职工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金偷偷退回到自己改制后的公司账户里。

  在将水泥厂大部分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后,2001年12月水泥厂宣布停产,2002年3月经铜梁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将一个空壳铜郭水泥厂以1650多万元转让给了浙江商人储德生并成立了浙西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接手后应政府要求,再投资800余万元进行技改。生产半年后,2003年铜梁县政府以铜梁龙温泉旅游区关闭污染企业为名,行文关闭浙西水泥有限公司。2003年铜梁县政府再次招商引资新征地300亩新建铜梁金江水泥厂。

  职工维权十多年无果

  公司变卖了,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公司资产首先应该支付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和和所欠的国家费税,剩余的资产偿还债务,再剩余的再按股份多少分配股本金。但是全公司几百位员工投资入股的款项一个也没有回收回来,职工的养老金也没有缴纳,所有资产全部纳入肖家良个人怀中。从2002年开始,部分职工就开始组织维权多次到北京、市县上访要求解决肖家良非法转让公司资产、股金分配和养老保险问题,同时多名职工也向相关国家机关实名举报肖家良作为国家干部有违法乱纪的情况。

  2003年县公安局委托龙源会计师事务所对肖家良购买水泥厂后的帐务进行审计,发现其中许多账户存在许多虚假的支出达上百万元的问题,但是至今也没有谁追究其责任。

  在长达十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水泥厂维权职工代表到相关部门查询改制前后的相关资料,均有街道或者区经信委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跟随或者打招呼不能查阅。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水泥厂职工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仍然没有任何结果。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希望当地政府能够给广大的职工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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