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10:42:27 来源:互联网

南方水泥拿到上海市第一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

  【水泥人网】上海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1月9日,上海金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从金山区环保部门手中接过排污许可证,成为上海水泥行业首个拿到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以此为开端,今年年底前,上海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将实现排污许可证的全覆盖。明年起,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否则将视作无证排污严厉查处。

  

  企业代表在办理取证手续

  卡住排污总量,倒逼企业转型

  其实,“持证排污”的概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就已提出并付诸实践,环保部的数据显示,累计有20多个省(区、市)向约24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不过,上世纪这张排污许可证缺乏实质性的行政许可意义。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没有直接规定排污许可制度,只是要求排污须申报登记,并规定了超标排污费。这样可以理解为,只要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就可以排污,无须再履行任何事前的审批程序。这种模式,监管重心放在了准入上,对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视不足。

  如今,上海颁发的这张新证,则是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两手抓。

  “能够拿到全行业首证,非常荣幸,但随之而来的压力也很大。”金山南方水泥法定代表人段振洪坦言,这张排污许可证绝不是一纸形式,更像是一本“管理手册”:和排污许可证一起发到企业手上的,有一本五六十页厚的副本,里面列明了“十三五”期间对该企业的各项环保要求,细化到连每年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总量都做了限定。

  

  左侧的副本含有详细的环保管理要求

  该水泥厂获证后的3年内,每年的颗粒物排放总量都被限制在48.41吨以内。段振洪表示,这个限值是根据企业近年的实际排放量和浓度,再结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来核算得出,“这种算法,可谓全国最严。”

  据介绍,环保部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核定,总体上采用行业排放绩效法,相对比较宽松;上海则采用历史排放法,从严核定。如果按照较为宽松的算法,该水泥厂每年的颗粒物排放总量可以放宽约一倍。

  “企业压力肯定大,但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有力度的倒逼,让排污者每天打着算盘过日子。”上海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处副处长沈亦龙表示,考虑到上海整体的环境质量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坚持更严的算法,有利于污染减排,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

  改变“一发了之”,注重事后监管

  除了给污染物的排放量设置“天花板”,上海在发放排污许可证时,还把固定废弃物、噪声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让任何一种污染物游离在管控之外。

  在排污许可证上,金山南方水泥的噪音就被牢牢“锁定”:昼间6时到22时,厂界噪声不得超出60分贝;夜间22时到次日6时,不得超出50分贝。

  此外,上海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还注重过程监管,而非“一发了之”,创新增设了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等特殊时期的环境管理要求——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201以上时,水泥行业的物料码头、堆场容易产生粉尘,要停止作业,并做好晒水降尘。

  

  空气重污染时对企业的要求,也写进了排污许可证副本

  要排污就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要获得排污许可证,就必须遵守更严格的标准。如此多的细节管控,让企业只有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能力这一条路。

  据透露,金山南方水泥正在改造容易产生粉尘和噪音的大倾角熟料输送系统,将其转移到地下,并在升降环节安装密闭提升机,预计改造投入超过300万元;该企业的雨污综合循环利用设施也正在建造,年底前可投入运行,预计一年可节约4万吨水。

  段振洪表示,环保要求越来越高是必然趋势,企业如果想在上海继续发展,就要接受现实。从长远来看,只要敢于在环保上不断投入,坚持走在前列,势必有一大批低水平企业因为通不过排污许可审核而被清退出市场,那时更良好的市场环境就是回报。

  今年6月,上海在火电行业颁发了全市首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拉开了上海“史上最严”排污准入机制的序幕。

  截至目前,先行试点的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累计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近70张,已经开始发挥强大的倒逼作用。来自上海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仅吴泾热电厂,今年7月到10月的污染物月均排放量,已削减至发证前月均排放量的60%,减排效果明显。

  畅通监督渠道,实现多元共治

  上海首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发放后,目前已覆盖到整个火电和造纸行业。今年,上海还将完成钢铁、水泥、石化以及炼焦、玻璃、电镀、制药、农药、氮肥、印染、制革、制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到“十三五”末,上海相关重点污染行业都必须施行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许可证核发告一段落后,对持证排污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成为常态。在该领域,上海将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实现多元共治。

  上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罗海林表示,新版的排污许可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即要求排污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信息。如此,公众就有了监督的渠道。

  

  来源: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的设计初稿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环保部门还将试点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的信息化,让相关信息“一目了然”。据透露,不久的将来,公众有望通过扫描排放口上设置的二维码,获取排污对象名称、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排放的污染物类型、排放执行的标准等环保信息,参与监督。而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开展监测的排污数据、建立的排污台账等自证守法的信息,也有望通过二维码,让监管人员能够随时获取,增加监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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