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方案原文如下:
烟台市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不严、职业病发病率高等问题仍然突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三、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一是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主要检查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化工、金属冶炼、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木质家具、木材加工、制鞋、印刷、电子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
二是检查2017年度新发职业病单位工作情况,查找发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三是对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采取措施降低尘毒危害。
四是对2016年以来的新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在对水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重点全覆盖”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63号)要求,重点检查装袋和装车岗位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在对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64号)要求,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对用人单位检查时,主要参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检查表》(附件1)进行检查。
(二)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建立落实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3.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
4.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5.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7.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
8.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
9.未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
四、时间安排(2018年3月-10月)
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3月10日前)
1.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年度监督执法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2.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将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于3月15日前、《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见附件2)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局职业健康科和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二)执法检查及督导(3月-10月)
3月-8月,各县市区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聘请职业卫生专家参与,市局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在省开展异地职业健康执法检查期间,市监察支队及各县市区要配合省局做好异地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县市区开展异地执法检查。
9月,市局组织“回头看”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
(三)总结阶段(10月底前)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0月底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全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市安监局。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将执法年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严格通报考核。市安监局将每月对上月和全年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以及前期《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汇总表等情况。各县市区要把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内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应考核指标。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且落实处罚的应及时予以销号,对已完成整改但处罚未落实到位的,或者已经处罚但未完成整改的不予登记销号。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