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08:56:10 来源:水泥人网

上峰建材4人因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被刑拘未公告 上峰水泥或涉嫌信披隐瞒

  【水泥人网】浙江省环保厅于4月18日向公众通报了2017年查处的1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12起典型案件违法类型涉及水、气、固废,主要违法行为呈多样化,包括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跨界倾倒固体废物、超标排放重金属、私设暗管、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等。其中有多起环境违法案件的主体涉及到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甚至国企。

  记者从官方通报中发现,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峰水泥”,000672)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上峰建材”),因是浙江省环保部门2017年首起查办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的当事方,而被列为典型案件,此案也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峰建材有4人被刑拘。

  但记者查询上峰水泥自案发以来至今的全部公告发现,均没有对此案件做过信息披露。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严义明律师认为,上峰水泥涉嫌信披隐瞒。

  干扰检测系统

  掩盖大气污染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的通报,2017年4月11日下午,诸暨市环保局次坞环保所环境执法人员根据信息中心提供的情况,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位于次坞镇的上峰建材联合进行突击检查。

  据悉,上峰建材是绍兴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上峰水泥2017年半年报披露,上峰建材主业水泥制造,2017年上半年营收14.63亿,利润近3.5亿元。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时,发现企业采用在自动监测取样管上套装管子并喷吹石灰中和气体的方式,降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以达到干扰自动监测系统的目的。2017年4月12日,诸暨市环保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人。

  记者发现,早在环保部去年底发布的通报里面,也重点提到了上峰建材这起环境违法案件。在环保部的通报中描述,检查时发现公司废气排放筒在线取样平台上方有焊接痕迹,通过进一步检查在线监测废气取样管发现,取样管上套装有一根管道直通地面配电及维修间,并连接有气泵和石灰储罐。上峰建材通过气泵将石灰和气体喷入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取样管,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降低。

  执法人员认为,上峰建材的做法可以认定是实施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对拆除违法设施后企业排放口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该企业实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2.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78mg/m3,与在线监测数据有较为明显的差距。

  当时,诸暨市环保局将上峰建材生产副总、工程师、动力部长、设备维修主管、机修工等5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或涉嫌信披隐瞒

  上峰水泥2018年4月8日晚间发公告披露,子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接连发生两起生产事故。4月5日,生产部二线窑临停检修发生分解炉闪爆造成1名员工身亡。4月8日,生产部制成车间石膏库堵料捣料过程中物料垮塌造成2名员工身亡。子公司也因此临时停产整改。不过,被环保部门通报的这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上峰水泥并没有公告。

  对此,严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死亡这样的安全事故,以及停产整改,是必须要公告的。而上峰建材的案件,是否属于必须披露的范畴,目前不好下明确定义。但严义明也认为,每年发生那么多环境违法的案件,上峰建材的案件被环保部门作为典型进行通报,说明案件有相当的分量,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公告,有信息披露隐瞒的嫌疑。

  本报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该案件目前还在侦查阶段,是否已经结案并移交检察院,属于公检法范畴,因此环保部门并不清楚。不过浙江省环保厅也表示,违法案件是肯定要追究到底的。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上峰水泥方面,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上峰水泥对此事也未做出回应。

  除上峰建材外,被通报的环境违法案件中,宁波市慈溪热电厂被查到烟囱排放口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在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后依旧我行我素,最终被罚款140.14万元。慈溪热电厂由慈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控股。

  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负荷较大,总氮自动监测数据不稳定,为逃避监管,在总磷总氮监测仪器内部擅自进行系数设置,将总氮系数由1篡改为0.75,致使上传数据严重失真。中环水务的大股东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后者由国资委100%控股。此案刑拘2人,目前已提起公诉。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披露的数据,2017年浙江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为主线,以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6万件、罚款8.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和34.3%,移送行政拘留727人、刑事拘留1048人,同比分别增长38.5%和63.8%,执法力度实现历史新高,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继续位居全国首位。2013-2018年3月,浙江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5.9万件、罚款28.6亿元,行政处罚力度居全国第一;行政拘留2882人、刑事拘留4679人,刑事打击力度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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