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18年4月22日17:30,湖北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共123件。已办结37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7家,罚款金额共16.17万元;责令限期整改36家;责令停产整改11家;取缔关闭5家;立案侦查2件;约谈9人。其余86件均在办理之中。
2018年4月15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信访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中提到了一家水泥企业灰尘太大,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被投诉的情况。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恩施市华新水泥厂灰尘太大,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4月16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
该企业生产车间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埋地式污水系统处理后排入附近高桥河汇入清江。废气通过电收尘器、布袋收尘器及脱硝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现场检查时,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数据为:烟尘7.0mg/m³、二氧化硫0.00mg/m³、氮氧化物381mg/m³。根据恩施州环境监测站2017年1至4季度监测报告(恩州环监(国控)字(2017)第02号、第16号、第30号、第53号)及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天欧检字第2017054号、第2017125号、第2017212号、第2017507号、第2018084号)结果显示:水泥窑窑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均达标;水泥窑窑头、煤磨机、水泥磨排放口的颗粒物均达标。
4月16日,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了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恩市环监字〔2018〕28号)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制造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限值评价标准要求。
现场发现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原料煤仓库室外地面有少量漏洒煤渣;原料仓库后面部分石膏原料临时露天堆放未覆盖。
信访件反映的“华新水泥厂灰尘太大,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4月16日,市环保局组织市经信局、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组成专班现场核实。针对该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对原料煤仓库室外地面漏洒的少量煤渣进行清理,将石膏原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覆盖遮挡措施,防止二次扬尘产生; 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明确每个工序、每个车间的环保责任人,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做好周边信访维稳工作。
2.企业立行立改。对原料煤仓库室外地面漏洒的少量煤渣进行清理,对部分未覆盖的石膏堆场采取了覆盖遮挡措施; 经工作专班检查核实,已经整改到位。该企业针对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通知》,对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
3.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总经理朱启春及环保工作负责人曾志奎进行了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