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和承担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的生产线)实施全年错峰生产,按照“开两停一”原则,共分四个时段实施停产,
第一时段:6月1日至30日
第二时段:9月1日至30日
第三时段: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承担危险废物处置的生产线12月停产)
第四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当年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政策激励。
对承担居民供暖的生产线,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可免于错峰生产,但在采暖期结束后,即3月16日至5月31日期间,实施停产。
据了解,河南部分区域水泥企业目前库容较低,停窑或导致一定区域内水泥、熟料断供。截止5月9日下午18:00,信阳、许昌、卫辉等区域主导企业均表示近期会上调水泥价格,上调幅度在50元/吨。企业销售经理称,已经在做上调计划了,具体落实预计在本周未前后。
上月中旬河南区域主导企业曾通知下游客户水泥价格在原基础上上调50元/吨,上调后因销量锐减,部分企业又分两次将价格降回原点。分析人士称,本次价格上调或将作实。主导企业领涨,将区域价格在目前价位上上调50元/吨并通过控制熟料销售量及水泥库存量来达到稳定市场价格的目的。
不同与上年发布的采暖季错峰停产计划的是,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可不行错峰生产;对于承担居民供暖的生产线采暖季可不进行错峰生产,但是采暖季结束后需“补齐”停窑时间。
针对于超低排放限值,在上述通知文件附件《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中描述为试点熟料水泥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43家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河南省水泥企业名单(含特种水泥)
一、郑州市

二、新乡市

三、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

四、焦作市

五、许昌市 、三门峡市、驻马店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

六、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