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讲话
出席会议代表一致认为,为强化泛珠三角地区水泥行业自律,有必要在“泛珠三角水泥(建材)协会联席会议”基础上加强泛珠三角水泥行业自律协调,定期召开“泛珠三角水泥峰会”(泛珠三角水泥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为峰会的形式之一)。
为使泛珠三角水泥行业自律协调活动制度化、长期化,本次会议就泛珠三角水泥行业自律协调的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以下共识。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水泥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转型升级,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提升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改善行业经济效益,发挥协会“引领、协调、服务”作用。

会议现场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协同自律。以行业协会联席会议为平台,发挥大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倡导自律,由有关省(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负责人和前3-5家大企业领导人组成若干跨省协调组织。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重点工作,服务行业供给侧改革,坚决遏制新增产能、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活动,为提高行业经济效益提供有力支持,维护行业与企业的共同利益。
3、摸索经验,完善机制。探索泛珠三角水泥市场自律协调工作有效体制与机制,发现治理与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对低价倾销,不打价格战,运用改革新思维、新方法,促进水泥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4、依法治理,秉公协调。依据国家颁布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国水泥行业自律与协调公约》和区域自律公约,发挥自律机构的作用,将市场自律协调与错峰生产相结合,敢于担当,合作共赢,对违反行约行规的行为要坚决抵制。
会议现场
三、工作方案
(一)组织建设
为加强协调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协调工作交流机制,设立轮值主席。“泛珠三角水泥峰会”轮值主席由主办省(自治区)协会会长担任,任期至当年“泛珠三角水泥峰会”结束。跨省区协调组织轮值主席由选举产生,任期选举时决定。
(二)交流议事规则
泛珠三角水泥行业自律协调组织交流活动主要分为:多方协调会议、双边协调会议二种。多方协调会议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临时通知召集会议;双边协调会议由相邻省(自治区)省级协会负责人和企业领导人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轮值主席协调下不定期和多频次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议。
(三)会议承办
1、“泛珠三角水泥峰会” 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召开)。每次的“泛珠三角水泥峰会”由承办省(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主办,省区内大企业协办。承办方负责当轮会议的会务接待工作,大企业联合为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2、 “泛珠三角水泥峰会”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首字母顺序轮流(已承办过的省区往后推)。顺序为:广西水泥协会、贵州省水泥工业协会、海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江西省水泥协会、四川省水泥协会、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云南省水泥协会、重庆市水泥协会、湖南省水泥协会、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特殊情况可调整承办方顺序)。
3、协调联络人:


参会领导合影
4、泛珠三角水泥市场重叠区域的协调按会议其间提供的《泛珠三角水泥市场重叠区域自律协调机制》试行并逐步完善。
(四)错峰生产联动
在市场淡季积极推行错峰生产计划。试行区域水泥企业同时段和停窑时间相同的错峰生产机制,主动调节供求关系,缓解产能过剩矛盾。
(五)泛珠三角各省(自治区)产能置换项目信息披露
各省区协会应积极参与本省区产能置换项目的审核,严格甄别产能类别,并将置换产能项目信息及时在“泛珠三角”协会间通报,反对将外省的任何产能置换到本省来。建议中国水泥协会促成工信部尽快修改完善《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泛珠三角水泥(建材)协会会长秘书长
福建古田联席会议会务组
2018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