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10:23:49 来源:互联网

又有水泥厂因这些问题被要求整改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禁止“一刀切”,强化监督检查。我区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四个不放过”,确保边督边改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6月18日,自治区政府已经发布了三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和之前其他对于水泥企业的违规通报的类似,粉尘和噪音污染是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涉及部分水泥企业问题如下:

  喀喇沁旗青山水泥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青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矿在生产经营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声污染,要求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该白石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作业面较大,遇风有扬尘产生。现场核查时,该厂区内成品块白石未按“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全部堆存于密闭库内,存在扬尘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企业未按“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将成品全部堆存于密闭库内,存在扬尘现象,喀喇沁旗政府责令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前对厂区内露天堆存的成品块白石进行清理,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企业恢复生产时,采取对运输道路洒水、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的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责令企业在恢复生产时,第一时间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石灰窑村反映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姜阁全等群众反映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环境问题的复核意见》不满意,认为1.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密闭不严,粉尘问题外排问题还是未得到及时整改,只是在低端出入口覆盖两个门帘,并未实施有效而彻底的措施防治粉尘外排;2.该公司生产粉尘外排造成林地、耕地植被被污染;3.企业还继续外排生产废水、生活废水;4.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污染,6台风机裸露在室外,未采取降噪措施,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测时只开了一台生产设备,并提前通知企业进行减产或者停产;5.来访人对卫生防护距离有异议,来访人就居住在水泥厂墙壁隔壁,离开只有10到20米的距离。6.水泥厂周围土地出现结块板结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

  该企业对石灰石密闭库采取安装门帘和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抑制粉尘外排,但密闭措施不完善,不符合环评设计及批复要求、石灰石密闭库西侧运输口为门帘封闭,生产过程中存在少量粉尘逸散现象。经现场核查,企业风机、空压机、水泥磨机等主要噪声源均置于室内,采用隔音板房对2台水泥磨风机、2台篦冷机风机、窑头和窑尾风机进行了有效密闭。现场核查,企业不存在废水外排问题。该企业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通过扣地探墒方式约15公分左右,未发现水泥厂周围土地出现结块板结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要求企业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对石灰石密闭库密闭,加强对原料密闭库除尘器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车辆、人员出入库后及时将库门关严。

  吉文镇水泥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文镇水泥厂粉尘污染大。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0日-1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除尘器、脱硝装置正在运行,窑头窑尾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内粉煤灰、石灰石、原煤、熟料、石膏、铁粉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处理和整改情况:

  鄂伦春旗环保局已于6月11日就该企业露天堆存熟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玖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企业于6月11日起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了堆料苫盖、植树等抑尘措施。6月12日,鄂伦春旗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大气污染物开展了实地监测,因阴雨天气监测中断,待天气状况符合监测条件后再次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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