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3 08:49:33 来源:水泥人网

7月20日起这个地区水泥企业或将全面停限产!!

  【水泥人网】日前,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大气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的通知。通知称:为圆满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按照2018年7月9日全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河北省唐山市决定自7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开展SO₂、NO₂、CO污染减排攻坚行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启动攻坚行动,及时通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等企业做好停限产准备,确保7月20日全面实施各项减排措施。

  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市大气办根据各县(市)区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状况,对各县(市)区攻坚行动期间SO₂、NO₂、CO三种气体浓度降低值进行核算,明确减排攻坚任务目标(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污染减排攻坚行动方案,于7月13日15时前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以实施工业企业减排为重点,着力降低SO₂、NO₂、CO三种气体浓度,务必达到目标要求,采取的减排措施不仅限于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等重点行业,还要包括其他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对于不在中心城区(含县城主城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并且沿海临港或已经建有铁路专线,目前已完成脱硫脱硝脱白治理工程建设并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可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对于其他情况根据减排目标自行制定企业停限产比例。

  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启动攻坚行动,及时通知有关全业做好停限产准备,确保7月20日全面实施各项减排措施。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充分发挥环保驻企业督察组作用,督促企业将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于未按照要求落实的,要高限处罚、严肃追责。

  四、市大气办从7月20日起,每10天公布一次各县(市)区三项气体减排完成情况,对未达到减排目标要求的,及时预警,督促其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确保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这是继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严格要求工业企业进行减排措施后,唐山市又一项严格的大气治理文件。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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