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08:41:36 来源:水泥人网

迷局:128人实名举报英德海螺水泥涉嫌违规!

水泥人网近日,水泥人网收到海螺128名员工,向安徽省纪委、安徽省国资委实名举报海螺集团原高管涉嫌侵占荻港海螺股权事宜的举报信,内容如下:

  据举报人了解,海螺原高管不仅安徽省内企业存在假公济私问题。广东英德海螺问题也同样突出。广东省纪委,在收到相关举报时,向安徽省纪检部门传来函件,要求调查违纪违规事实。据悉,安徽省纪委已经抽调专门人员,约谈海螺集团原高管,真相即将浮出水面。

  英德海螺目前了解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003年元月,安徽海螺集团与英德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海螺集团协议签订人为余彪(海螺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英德市协议签订人为市委书记许国。

  协议约定海螺集团在英德市望铺镇投资建设水泥和pvc型材项目,英德市政府负责提供约6000亩土地、4亿吨储量矿山和原龙尾山水泥厂全部产权及办厂优惠条件,海螺集团支付政府6000万元包干以上事宜。

  2003年3月,郭文叁、余彪等8名海螺高管以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会同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杨培林、于奎光注册成立英德龙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龙山公司”,民营公司),注册资金2.16亿元。8名高管代持人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为33.88%,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65.35%,于奎光出资占比0.55%,杨培林出资占比0.22%。投资人分别于2003年8月和2005年6月分两次缴纳出资资金。

  2003年3月海螺集团下属安徽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619)出资同步注册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德型材公司”),并支付英德市政府6000万元,作为集团大协议包干款。

  由此,英德龙山公司无偿获得了土地、矿山和政府优惠政策。项目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三条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2004年8月、10月,前两条生产线投产运行并开工建设第三条生产线。

  2004年,海螺集团下属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585)出资成立英德海螺水泥有限公司,2005年2月开工建设4条5000T/D生产线。英德龙山公司将部分矿山和土地产权通过政府运作变更到英德海螺水泥公司名下,英德海螺水泥公司实际支付1.79亿元购买款,通过政府过桥,款项最终支付给英德龙山水泥公司。至此,英德龙山水泥公司通过一番腾挪运作,以零支出坐拥矿山、土地,还有资金收益。

  2005年8月,英德龙山水泥公司第三条生产线投产。2005年,英德龙山水泥公司实现盈利,并于年底分红2.6亿元。

  2006年,英德龙山公司转让给港资企业昌兴矿业,昌兴矿业实际控制人为黄炳均,英德龙山公司谈判代表为余彪,宣称转让价8亿元(实际出让价是多少,以何种方式支付未公开)。

  2007年,黄炳均将为核心资产打包转让给台泥公司,转让价38亿港元。

  对此,举报人有如下疑问:

  1、 2002年底,除海螺集团外,还有天山水泥(证券:000877)与英德市政府洽谈同一项目投资,且当时天山水泥提出协议包干价2亿元,条件更优于海螺集团。后来市政府常委会决策时,因海螺集团是国有企业(天山水泥大股东为新疆德隆,为民营企业),能回避国有资产流失,最终决定选择与海螺集团签约(此事实可查询当年市有关常委或会议记录、纪要)。

  而海螺集团签约后,实际由海螺高管等以信托和自然人的形式注册公司,承接了价值数十亿元的国有土地和矿山资源,国有资产被少数人占有。

  2、海螺集团管理层通过掌控国有企业资源,利用海螺水泥和海螺型材公司的实际投资,输送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英德龙山公司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偿利用海螺集团人力、品牌、采购和销售渠道,累积巨额财富。

  4、郭文叁等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利用掌控的国有企业资源,偷梁换柱,注册同业同质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挪用巨额国有企业资金,作为领导班子个人出资注册公司谋取暴利。是否涉嫌职务犯罪?

  5、通过黄炳均控制的香港企业昌兴矿业,境内低价出售英德龙山公司,境外高价售卖变现,达到个人获利和洗钱的目的。是否涉嫌洗钱?

  

 

 

  部分举报人员签名:

  

  注:以上内容不代表水泥人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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