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10:34:32 来源:互联网

浇筑墩柱混凝土发生倾覆致4人死亡

  近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赣州经开区创业路Ⅰ标段(新105国道-长岭路)地面及高架工程安全事故的通报》。

  通报称,2018年9月7日19时10分左右,赣州经开区创业路Ⅰ标段(新105国道-长岭路)地面及高架工程在浇筑墩柱混凝土时发生一起整体倾覆事故,造成四名作业人员坠地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胡玄;施工单位为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俊杰;监理单位为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自龙。

  通报公布了处理意见,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事故调查未结案之前不得恢复施工,待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再依法依规进一步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36个月),并暂停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承接新的工程。对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胡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刘俊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刘自龙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36个月)。责令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解散原项目管理班子,安排具有相应资格、责任心强的人员重新组建该工程项目管理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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