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08:53:28 来源:水泥人网

11月1日起,河北、辽宁、安徽等省水泥企业进行错峰生产

  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

  同日,辽宁省工信委和环保厅也联合发布了《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辽宁省内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大连地区停窑错峰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通知原文如下:


  辽宁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

  山东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

  除了山东和辽宁地区之外,河北、江苏、河南、安徽等十几个省市也将从11月份开始陆续执行错峰生产。

  具体时间表如下:
  注:以上表格来源各地经信委,如有差池,以实际错峰时间为准!
  注:以上表格来源各地经信委,如有差池,以实际错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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