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会同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精神,促进水泥企业节能减排,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经研究决定,对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含利用电石渣水泥熟料)做如下安排: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
错峰时间安排:在2020年前,实施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常态化。
2018年至2019年度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如下: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熟料生产企业: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其他地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鉴于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生产的特殊性,错峰生产期间,鼓励其与传统熟料企业合作,通过延长同区域传统水泥企业停窑时间进行等量置换。
执行错峰生产生产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
《关于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熟料生产企业名单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表一: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熟料生产企业
表二:其他地区熟料生产企业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