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田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一名。
经查,2018年11月1日20时许,玉田县林西镇唐山市顺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厂长高某在唐山市政府10月31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情况下,未执行预警期间全面停产的要求,擅自生产,污染环境。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1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玉田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水泥人网了解,唐山顺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XK08-001-05455)生产地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唐玉宝公路黄土坎村东。生产类型:粉磨站,企业拥有4条粉磨生产线;关键设备Φ3.2×13m水泥磨机4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