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13:47:46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 企业实行错峰生产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按照这一实施细则,济南等7个城市将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此次,山东提出,在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上,重点区域各市要完成国家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即:今年10月至2019年3月,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至4%,其中,济南市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其中济南市和滨州市持续改善,其余5市同比减少1天。

  为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按照上述实施细则,今年12月底前,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出现冒黑烟的地区、港口和机场等,向社会通报并责成整改。

  据悉,山东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预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省级预报中心基本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统一区域应急预警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各市应急预案。并且,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提示信息,各相关城市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是大气污染治理过程里的一项重要举措。上述实施细则提出,要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引人关注的是,按照上述实施细则,7个传输通道城市将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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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获得生态补偿金3132万元

  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18年1-9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7%;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6天。

  今年第三季度,省级共补偿16市(威海市不参与本年度空气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资金10541万元,青岛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308万元。前三季度,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39356万元,德州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3514万元,潍坊市上缴省级资金80万元。其中济南在第三季度获得生态补偿金390万元;前三季度共获奖励3132万元,所获资金数额居全省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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