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赵新军、王鲁岩,独立董事高云飞、李薇、占磊;通讯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彭建新、顾超。
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开展“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自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计算,至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满三年的对应月对应日止(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融资年利率5.5%(该利率为固定利率)。
2、同意拟签署的《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文本内容。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融资的全部事宜,包括签署与上述融资相关的各项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结合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办理上述融资的资金提取并使用等其他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开展“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自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计算,至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满三年的对应月对应日止(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融资年利率5.5%(该利率为固定利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营业期限:2003年11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一)交易主体:
融资主体: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规模将在注册额度内,以实际全部划拨至融资主体专用账户的委托资金金额确定。但本投资计划的最低募集额和首笔划款金额不低于注册额度的20%。
(三)用途:投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债务结构调整和补充营运资金。
(四)融资期限:本合同项下投资计划采取分期发行募集的方式。本合同项下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自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计算,至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满三年的对应月对应日止。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五)资金划拨方式为:本合同项下投资本金分【三】次划入融资主体专用账户,第一次划款金额预计为人民币【柒】亿元整(RMB700,000,000.00元),第二次划款金额预计为人民币【柒】亿元整(RMB700,000,000.00元),第三次划款金额预计为【陆】亿元整(RMB600,000,000.00元)。本合同生效后融资主体与受托人应尽快商定提款计划。其中,首次划款为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原则上在本投资计划经注册机构注册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划款应当在首笔划款完成后的9个月内完成;最后一次划款应当在首笔划款完成后的12个月内完成。
(六)融资利率:年利率5.5%,在合同存续期间,该利率为固定利率。
(七)担保方式: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八)投资本金偿还:融资主体应于各期投资资金划款日起满三年的对应月对应日一次性偿还该期投资资金本金及对应利息和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如有)。
(九)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成立,自投资计划经注册机构注册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投资计划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使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担保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不收取本公司担保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