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白色硅酸盐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于2014年由常德市经信委(常经信〔2014〕54号)上报我委确认(湘经信产业函〔2014〕345号),但置换方案未予公示和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要求,现将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白色硅酸盐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见附表)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9日,共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0731-88955362)。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9日
注:2014年邵阳市制定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时,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的产能置换办法,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故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进行方案制定与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