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09:03:18 来源:水泥人网

工信厅终于出手了!东北乱象被遏制!

  日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未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企业的通报》,通报文件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辽工信建材(2018)205号)要求,水泥熟料在采暖期应停窑进行错峰生产。

  11月12日以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相关未严格遵守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限期停窑。相关企业按照约谈要求及时改正,但大连新虎水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凤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改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必要时进行约谈,不及时改正的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的要求,现在对大连新虎水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凤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不执行错峰生产以及不及时改正的行为予以通报。

  希望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引以为戒,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要求。通报原文如下:
  据水泥人网通讯员消息,截止编辑发稿时止,部分企业已及时改正,执行错峰停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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