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等规定,现将重庆富丰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情况予以公告。
重庆富丰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情况表.doc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