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打击盗挖河道砂石料专项行动中,汝阳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从严整治私挖乱采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县域河道采砂秩序。
案情回顾
12月18日、19日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三屯派出所连续行动,在沿河道设卡进行盘查,从截获的大型运输车辆入手,查获了一起盗挖河道砂石的刑事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和高某某先后落网。
经警方调查,2018年以来,原籍三屯镇东堡村、现年54岁的丁某某利用承包某公司土地平整的便利,在三屯镇上河村、下河村及其周边,将滩地及河滩蕴藏的砂石料秘密盗挖,牟取私利,数额较大。家住汝阳县三屯镇耿沟村、现年39岁的高某某明知丁某某所盗挖的砂石料为违法所得,仍雇用大批车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大量收购并高价销售,从中牟利。
12月18日,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被汝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9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被汝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