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7 10:04:50 来源:水泥人网

两辆“百吨王”从同一家水泥厂开出 大摇大摆上路

  水泥人网消息:3月5日傍晚17时40分,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鹿寨大队的民警沿国道322线巡逻至鹿寨工业园区路段的时候,一前一后驾驶的两辆货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货车上装载的货物高高隆起,高出车身高度,沉重的负担让车轮“不堪重负”,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认定,这两辆车有重大的超载嫌疑,遂将其拦截。

  车辆被拦截后,两辆车的驾驶人既拿不出应随身携带的驾驶证,又无法提供车载货物的磅单,民警随即将其引导至鹿寨龙田停车场,对车载货物进行称重核查。


  经过称重,车辆号牌为桂C****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质量33.5吨,实载96.2吨,超载187.2%,车辆号牌为桂C****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质量48.8吨,实载125.82吨,超载157.8%,两车均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桂C****2的驾驶人刘某向交警坦白,车子是从距被查获地点五、六公里远的水泥厂开出来的,准备前往桂林,“以为快到下班时间了,这个时间交警应该下班了,就想着不会被查到,没想到在路上遇见了交警”。

  民警要求两车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好,将超重货物卸货,联系其他车辆转运。就在民警对刘某处理时,桂C****7的驾驶人趁机逃离了现场。据了解,这两辆货车是从同一水泥厂驶出,前往桂林,目前逃离现场的司机交警部门正在追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刘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暂扣车辆,同时刘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还将被处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霹雳行动”开展以来,柳州交警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严查严治,一旦发现车辆存在严重交通违法,顶格处罚!柳州交警各大队“白+黑”不间断加大路面整治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遵章守法出行,不要抱侥幸心理,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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