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10:17:33 来源:水泥人网

大鹰水泥“3.3”厂内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最新进展

  日前,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3.3”一般厂内车辆伤害事故调查进展情况》说明称,3月6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到阜蒙县和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调查核实大鹰水泥“3.3”一般厂内车辆伤害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经初步核实 ,2019年3月3日15时左右,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阜蒙县阜新镇)确实发生了一起一般厂内叉车车辆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在该企业烧成车间,事故当场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送医院抢求无效,于3月4日5时左右死亡。死者叫王光辉,男48岁,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及时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月7日上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应急管理局提级处理该事故,并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市纪委监察机关,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同时邀请市检察院参与调查。调查组随即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通报“3.3”事故及初步核实情况,会后,调查组迅速进驻阜新县,并组织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明确了任务分工,强调了工作纪律,目前调查组已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边宏光。其在辽宁省内还有投资入股多条熟料生产线。


  近期水泥人网工作人员在东三省区域做市场调研时经过位于丹东市的一家挂有大鹰水泥标志的水泥企业时注意到企业正处于正常生产中。

  上述信息由水泥人网通讯员提供,如需转载请标明来源水泥人网。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