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文件
第二份文件
昨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期的还有河北省唐山市。
唐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称: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4月30日期间,唐山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按照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应急减排措施按照4月19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上周五(4月19日)唐山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建材行业。粉磨站停产。玻璃熔窑按设计产能限产15%,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毫克/立方米。制砖、岩棉等其他建材行业停产。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水泥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早在4月23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下发通知称:原本初定25日解除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至本月末(4月30日)。 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4日,受降水前期湿度较大影响,24日白天我省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仍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25~26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略有缓解。27~30日,地面转为南风,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转差,中南部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
根据会商结果,请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将预警解除时间由初定的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各市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每日10时前,请各市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联系电话:0311-89109320
传 真:0311-89109308
电子邮箱:hbyjzx9302@163.com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