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1 14:39:04 来源:互联网

首都北京禁止使用的七种水泥、混凝土材料!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 (2018年版)》的通知。通知称,为保证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建材供给侧改革,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规定,现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目录”)予以公布。

  其中,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被禁止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上使用;氯离子含量>0.1%的混凝土防冻剂被禁止在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上使用;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和多功能复合型(2种或2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剂被禁止在民用建筑工程上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被禁止在施工工地使用;现场搅拌砂浆被禁止在全市施工工地使用;萘系减水剂被禁止在预拌混凝土中使用。

  通知要求,2018年版目录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自2019年6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自2019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民用建筑中使用。在本目录发布前已经完成设计,但在本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管。各审查机构应将2018年版目录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之一。市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材料、设备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予以处理或处罚。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