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环保部门发布《关于7月下旬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称:根据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测及管控建议的函》,为有效应对7月下旬不利扩散天气,在严格执行《7月份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基础上,在确保安全生产、汛期安全前提下,7月2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执行以下加严管控施。
工业企业管控方面要求水泥熟料行业:
处置污泥的企业按照核定的最低负荷生产,保障重点工程、“一港双城”项目、水曹铁路的水泥企业定向生产供应,其余企业停产;他行业。全市粉磨站、砖瓦窑、钢锹等企业,在执行7月份管控措施基础上7月26、27、28日全部停产。
机动车、扬尘等管控方面要求:
1、7月22日8时至29日20时,港口集疏运载重货车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水泥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2、市中心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明显冒黑烟车辆通行。
附唐山市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
同期,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发布了紧急通知,邯郸市于2019年7月19日20.00-7月26日20:00,对主城区及周边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应急管控措施。管控地区包括邯山区、复兴区、邯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武安市、磁县、成安县、临潭县。
河北邯郸水泥企业名单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