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点是什么?
通过查看企业资质证照、原辅材料查验评价资料、生产记录、出入库台账、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产品包装标识等,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状况、获证条件保持情况;
是否有效实施原材料进厂把关,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严格实施出厂检验等;是否存在无证(超许可范围)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不按规定标识等质量违法行为;对水泥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销售无证产品等。
01 全面安排部署


检查组赴泗水县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7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县市区局转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结合济宁实际,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水泥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加强闭环管理,切实做好问题产品和企业的处置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要求。
02 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检查组赴泗水县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检查组赴嘉祥县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检查组赴任城区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从7月31日下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局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3个检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组织技术专家、县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全市水泥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当日下午重点对3个县市区的水泥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水泥质量上,要强化问题导向,深挖细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真正体现市场监管的决心和力度,确保整改落实。
03 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检查组赴鱼台县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局。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报请有批准权的地方政府按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对于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逐一确认批次数量、追踪产品流向,督促企业召回、妥善处理,确保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04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检查组赴泗水县检查水泥生产经营有关单位
济宁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做好日常监管、产品质量抽检的基础上,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密切关注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的水泥质量问题,及时处置,回应关切,化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