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消息:昨日(8月15日),唐山市丰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落实8月份大气污染管控要求的通知》文件称:为确保《8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各项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请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督导停产企业于8月16日零时开始落实停产措施。
8月17日上午开始,结合供电部门对停产企业实施摘表断电,对市大客户供电企业的电器柜及主要生产设备粘贴封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巡查督导,严厉打击不落实管控要求的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执法,高限处罚。通知原文如下:
8月17日上午开始,结合供电部门对停产企业实施摘表断电,对市大客户供电企业的电器柜及主要生产设备粘贴封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巡查督导,严厉打击不落实管控要求的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执法,高限处罚。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唐山市曾在7月下旬发布《8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称为持续改善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有针对性管控和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管控。管控时限2019年8月1日至31日。
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不再执行,以此管控要求为准。
(三)允许生产的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必须超低排放;其他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
(四)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将涉及行业的所有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要明确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
(五)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相关部门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管控要求: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水泥熟料行业。全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辖区企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相当,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其余时段停产;两条及以上回转窑的企业全月限产比例达到50%要求即可。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企业按照实际处置量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全市范围的独立石灰窑、粉磨站、砖瓦窑行业,二环线以内且不在工业园区的独立轧钢(含冷轧)、铸造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辖区内每个行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相当,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其余时段停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