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
针对原料运输、 贮存、装卸、混合、转运、加装、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 装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 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同步安装视频监控和相应的污染物 排放监测设备,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 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 “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 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 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 闭)。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或重组。
(二)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清单。
当地政府组织本辖 区内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对照本方案《无组织排放治理标 准》(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自查,建立无组织排放问题清 单,问题清单要逐项明确具体车间、工段、设备点位、主要 污染物、存在问题等。各企业组织专门力量或聘请专家,对 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一企一策”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 标准、技术路线、完成期限,逐企落实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
该文件针对于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水泥粉磨工序的烘干窑、立磨烘干的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50、150 毫克/立方米。
碳素行业(含石墨)
2019 年年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碳素(含石墨)企业完 成提标治理。 1. 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分别不高于 10、35、100 毫克/立方米。 2. 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10 毫克/立方米。 3. 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 8 毫克/立方米。 4.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各县区建成区的水泥、碳素(石 墨)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 5. 对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
(来源:水泥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