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消息:日前,河南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发布《关于划定许昌市城市禁煤区的通知》,对禁煤区域的禁煤措施及区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禁用。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外,“禁煤区”内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散煤及其制品(含洁净型煤)。
(二)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散煤(含洁净型煤)经营点,严禁任何单位(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外)和个人销售、采购散煤及其制品(含洁净型煤)。
(三)禁储。“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外)和个人储存、國积散煤及其制品(含洁净型煤)。
(四)禁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禁煤区”内运输散煤及其制品(含洁净型煤),向企业运输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除外。 原文如下:




与此同时,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全面加强9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紧急通知,通过对水泥企业、商砼企业的停限产有了明确的规定。部分内容如下:




纵观近期河南地区的水泥企业,我们会发现事情还真不少,从停产、限产、限运、水泥厂排队再到现在的禁煤,所有的事情都跟安排好的一样。
(来源:水泥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