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 08:44:36 来源:水泥人网

重污染天气来袭,华北、华中、华东千余家水泥企业集体停限产!

  水泥人网消息:日前,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多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涉及水泥企业千余家。

  山东省

  山东省16个地市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其中济南市于10月31日12时启动II级应急响 应。工业企业按照2019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 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山西省

  山西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发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将从今日中午12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强制性减排,其中水泥、建材、采石采砂等行业停产。涉及保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以热定产,供应重工程物料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关于重污染天气允许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复函》执行以量定产要求。移动源减排方面禁止使唤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承担运输任务的国五、国六车辆比例控制在50%以下。扬尘源减排措施方面要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等。矿石、砂石料 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从10月30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

  工业源减排措施方面按照低排放标准执行,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烟尘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SO2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

  同期,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安徽省多区域也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

  安徽省

  10月2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9日发布信息称,经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于当日1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预测,安徽省连片的5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平均AQI大于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符合省级橙色预警(II级)启动条件。

  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倡导: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5号)要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对水泥企业采取限时停产、限排、限制运输等措施。

  宿州市10月29日19时至11月1日24时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相关信息,经市大气办和专家组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0月29日1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对列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监管确保停产、限产到位。停止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芜湖市符合省级橙色预警(Ⅱ级)启动条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做好机动车等移动源减排措施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江苏省

  10月2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也发布了预警信息:沿江八市31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据了解,预计自11月1日凌晨起,江苏省沿江8市空气质量可达中度-重度污染,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各有关设区市需提前做好准备,启动相应管控措施,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河北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9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称: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预计11月1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未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将有233家水泥企业停限产、停限产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唐山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称,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开始,受弱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地面湿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温影响,将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1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10月31日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工业源停限产措施。水泥行业(特种水泥行业除外)。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移动源限行措施。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扬尘源控制措施。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10月30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II级应急响应措施。并要求10月30日8时起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并执行到位,列入《关于进一步强化<邢台市蓝天保卫战强化攻坚措施责任分工清单>工业企业管控的通知》文件的重点企业管理措施从严执行,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和生产设备继续停产。

  河南省

  根据《河南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第(2019)300期文件称,11月1日-3日全省大部分地区有PM2.5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建议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郑州、开封、洛阳、济源、许昌、平顶山、商丘、周口等地加强本地区分析研判 ,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将有220家水泥企业停限产、停限运,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附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山东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山西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河北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河南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安徽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江苏省部分水泥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来源:水泥人网)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