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09:25:26 来源:水泥人网

近百家熟料生产企业即日起停限产(附文件和名单)

  水泥人网消息:日前,陕西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发展委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错峰生产科学化、精细化开展,2019年-2020年冬防期和2020年夏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将进行错峰生产。  2019年-2020年冬防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开始到2020年3月15日结束 。将继续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政发【2028】29号文要求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企业差异化措施

  1 对列入生态环境部绩效分级A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错峰生产措施。

  2 对列入工信部(或陕西省)绿色工厂名单或生态环境部绩效分级B级的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比例执行基本要求的50%。

  3 对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生产生产燃料,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市(区)可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错峰比例,错峰比例不低于基本要求的50%。

  4 对协同处置其他污染物或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线,可参照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弃物政策核定最大生产负荷,通过综合开展环保绩效评估,对整体减排效果明显的生产线,降低错峰生产比例。

  2020年夏季错峰生产工作,在确保空气质量达到目标的前提下,根据行业整体治理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由各市(区)结合各自实际自行掌握,省上不做统一要求。

  陕西榆林市错峰生产文件如下:

  同属汾渭平原,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也发布了关于《关于落实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的通知》

  2019-2020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主要为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玻璃、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铸造等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对于空气质量改善未达序时进度的城市,要将行政区域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涉气行业,统筹纳入错峰范畴。原则上,各市工业错峰生产污染物减排量不得低于冬季居民采暖带来的新增量。错峰生产以控制重污染行业企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在落实错峰方案过程中,要坚持精准化原则,切忌“一刀切”。

  (一)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工序,可适度减少错峰。  (二)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保障类企业,可根据供气、供热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比例。  (三)完成治理任务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企业(其中,焦化企业必须采取干法熄焦)、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的A级企业,可列入豁免清单,不参与错峰。  (四)对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环保绩效差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五)错峰生产要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相衔接,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需要,对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减排量可通过提前采取错峰生产措施予以落实。各市要根据以上规定和错峰生产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落实错峰生产方案。  据水泥人网了解,山西区域多个城市此前都发布了错峰生产计划,要求辖区内水泥企业从 2019年10月1日0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实施错峰生产。水泥企业完成无组织治理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限产50%,未完成的停产整治。附山西、陕西区域水泥熟料生企业名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品生产许可办公室

  (来源:水泥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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