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消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等相关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埠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埠源”)、三明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南方”)、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金叶”)、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水泥”)、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祥城”)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40,383,979.49 元。
补助项目分工业发展基金、增值税退税、生态文明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大类。
工业发展基金: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增值税退税:一般出口企业才有增值税退税问题,比如一般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购入时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通过后这个进项税做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后是可以按税率库里的标准退回来的。
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是指企业污染减排的积极性、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专项资金”,水泥产业专项资金就是指这些钱只能用于水泥行业(例如设备、技改等),如果用在水泥产业不搭边的项目,就算是违纪,要扣除下年度的拨款或贷款指标。
这四项补贴项目共40,383,979.49 元,其中工业发展基金共10579044.00元,增值税退税共14747609.49元,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共3900000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1883600元。具体明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