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通消息:11月25日,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的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信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和陕西省等3省《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32号)及工信部《关于陕西省水泥企业能否执行退城入园政策的复函》(工原函〔2019〕383号)精神。
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函》(陕工信函〔2019〕664号)要求,将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方案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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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置换方案调整公告》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信部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精神,以及工信部《关于陕西省水泥企业能否执行退城入园政策的复函》(工原函〔2019〕383号)要求,现将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调整公告,置换项目在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退出,投产一年内必须拆除。产能置换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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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的公示》称,为加快药王山景区建设,将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原5、6、7、8号窑进行搬迁建设。
经审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和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符合“因当地发展规划调整,导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生产装置迁建的,且企业持有的生产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企业搬迁又未享受退出产能的资金奖补和政策支持,企业承诺确不新增产能”要求。公示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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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工信厅、铜川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