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2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地区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今后不再新设矿业权,秦岭北坡禁止开山采石,已设矿业权限期退出。目前,秦岭地区涉及各类保护区170个矿业权已经全部退出。我省对秦岭地区一般保护区内的矿山,淘汰关闭一批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的矿山企业,同时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的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绿色矿山,逐步在秦岭地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绿色矿山。
据了解,对秦岭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我省印发了《陕西省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效推进了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工作。近期,我省将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框架范围内,编制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规划。
据水泥人网了解,陕西省为加快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陕西2019年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万亩。
陕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秦岭和渭北“旱腰带”等重点区域。2019年,陕西各市将持续做好矿山回复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好《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垦基金实施办法》和《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工作方案》,并完成专项资金,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同时,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还将指导各地市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快矿区范围内的恢复治理工作。
2018年底,陕西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秦岭地区的西安、宝鸡、渭南、安康、汉中、商洛六个市的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补助,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今年支持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打造示范工程。在此基础上,陕西还将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基础研究工作,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等基础工作。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