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08:51:28 来源:水泥人网

重启了!河南省12月1日预警!停工又来了!

  日前,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Ⅲ级响应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85 号)称自 12 月 1 日 24 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Ⅲ级响应。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中提到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黄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经市政府批准豁免的除外)。增加对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扬尘源减排措施,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移动源减排措施,全市停止渣土、砂石运输。允许运输的电厂、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通知原文如下:

  (来源:水泥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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