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山西、河南、江苏、四川等省部分城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河南省部分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启动了I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于12月7日12时至12月1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同期,山西省多区域也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太原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12 月 5 日 18 时-12 月 9 日 24时)。
橙色(二级)响应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2、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通常重污染天气橙色以及上预警天气要求水泥企业窑磨全停。类似的临停在水泥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域时有发生。据了解湖南常德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自11月以来连发九次预警指令,要求有关单位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并按照既定的应急减排计划执行到位。预警指令详情如下:








(来源:水泥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