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09:12:09 来源:水泥人网

一混凝土企业污染屡次被查依然生产 曾被处罚117次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群众反映:亳州市谯城区魏岗工业园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污染严重,并且多次有关部门通报、调查,但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

  群众列举了该公司存在的几个问题:1、挂散装水泥罐车进行水泥卸料作业时,该筒仓顶端的除尘设施未开启,出现水泥粉尘泄漏直排现象;2、搅拌罐下方地面积尘较多;3、公司物料库房东侧大门入口处库房,外面是大门紧锁,库房内正在进行上料作业生产等违法违规污染现象。

  2019年11月22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钙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设备实施现场查封。随后下达了查封决定书(亳环封字〔2019〕14号)。

  不久,群众再次举报,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继续生产,污染环境依然严重。

  12月5日,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亳州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被查封的3#和4#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8个进料口中,有6个封条已损毁、断裂。其中,4#混凝土生产线的一个进料口上,封条竟然被撕毁,并接有一根上料软管,进行了继续生产作业。

  为此,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案件移送亳州市公安局,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不知道为何,最近,群众还是在继续反映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继续生产。

  2020年5月22日,亳州市住建局经过检查核实,对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站下达(亳建管函2020第30号)检查情况通告。

  通告证实: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继续生产,污染情况依然没有改变。

  企查查提示:亳州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崔正强,该公司因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曾被行政处罚高达117次。

  据亳州市住建局通告第二条显示:同样污染环境的混凝土搅拌站,还有亳州谯城区城父镇铸鑫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减排措施,擅自偷偷生产,污染环境。

  混凝土搅拌站查处相关情况进展,我们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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