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水泥熟料企业补齐错峰停窑时间的通知》称:按照《新乡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办〔2019〕74号)要求,全市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即3月份停窑;4-5月份正常生产;6月份停窑;7-10月份正常生产;11月、12月份停窑;1—2月份正常生产。
由于水泥熟料企业承担重点民生工程水泥供应、协同供暖、开展能源体系认证等原因,在本应错峰停窑的时间段正常生产,后续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
经核算:
1、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95天(1#和2#熟料生产线可同时错峰停窑39天,6#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17天);
2、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18天;
3、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31天;
4、辉县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22天;
5、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74天(2条熟料生产线可同时错峰停窑37天);
6、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89天(2天熟料生产线可错峰停窑44.5天);
7、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19天;
8、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需补齐错峰停窑时间20天。
并请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监管,确保2020年9月底前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窑到位,错峰时间补齐。通知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