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4:15:51 来源:丰县环境保护局

又一条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即将投建!

  日前,江苏徐州丰县环境保护局发布《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广龙水泥年产140万吨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受理徐州广龙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吨水泥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8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附件:徐州广龙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吨水泥项目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熟料库、1#矿粉及1#配料库筒仓仓顶卸料呼吸孔粉尘由自带单脉冲反吹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1#)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2#熟料库、2#矿粉及2#配料库筒仓仓顶卸料呼吸孔粉尘由自带单脉冲反吹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2#)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计量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3#)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球破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4#)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球磨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5#)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包装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

  (6#)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地埋式污水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标准限值,用于厂区绿化。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减震及厂房隔音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现状功能。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建设项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环卫清运;废机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同时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规定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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