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09:41:35 来源:水泥人网

停!停不下来!海螺、台泥、华润、红狮又涨价!

  水泥人网通讯员消息:日前,梅州市塔牌营销公司通知,自12月5日零时起,福建、梅州基地各厂所有袋装水泥出厂结算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调15元/吨。

  同期,为提升盈利,广西南宁、崇左、北防钦、贵港等地区厂家计划于12月1日继续上调水泥价格20元/吨。目前仅部分厂家发布调涨通知,具体执行有待跟进。这是继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全省水泥价格普涨后和第三轮水泥价格上调。调价函如下: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00:00起,对广西境内(柳州除外)的全品项袋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贵港台泥调价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近期市场形势,我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00:00起,对广西境内(柳州除外)的全品项袋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温馨提示: 价格调整后,如继续安排车辆到我司提货,视为确认此次价格调整!顺祝商祺!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

  南宁红狮通知12月1日上午7时起,对销往广西所有区域的各规格袋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南宁红狮调价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当前产销存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上午7时起,对销往广西所有区域的各规格袋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顺祝商祺!

  友情提醒:价格调整后,如继续安排车辆到我司提货,视为确认此次价格调整!

  (南宁红狮)

  崇左红狮通知12月1日上午7时起,对销往广西所有区域的各规格品种包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崇左红狮调价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当前产销存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上午7时起,对销往广西所有区域的各规格品种包装和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顺祝商祺!友情提醒:价格调整后,如继续安排车辆到我司提货,视为确认此次价格调整!

  (崇左红狮)

  崇左南方通知12月1日8时起对广西区域内各品种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世界海螺销售部通知将于12月1日8时对广西区域内各品种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华润水泥广西大区市场部平南销售区域发通知称,华润润丰水泥定于12月1日0时对发往平南方向的各品种散装、袋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华润水泥玉林岑溪区域、南宁中区分别通知12月1日0时起,对各品种袋装、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00:00起对广西区域各品项袋装、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广西港桥水泥调价通知

  尊敬的港桥客户:

  根据当前市场形势及产销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00:00起对广西区域各品项袋装、散装水泥价格上调20元/吨。

  顺祝商祺!友情提醒: 价格调整后,如继续安排车辆到我司提货,视为确认此次价格调整!谢谢支持!

  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

  宜宾双马砺峰牌水泥通知于2020年11月 30日凌晨00.00对所有型号水泥在原有价格基础上每吨上调20元。

  双马砺峰调价通知

  与此同时,继29日山东济南、淄博、日照等多区域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昨日(11月30日),山东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称,根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依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于2020年11月30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1月30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执行《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0-2021)的通知》(枣气综指〔2020〕76号)中确定的减排措施。应纳入清单但漏报瞒报的涉气工业企业停产。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 2 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区(市)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全文如下: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根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依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于2020年11月30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1月30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一、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二、倡议性减排措施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三、强制性减排措施(一)工业源 工业企业执行《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0-2021)的通知》(枣气综指〔2020〕76号)中确定的减排措施。应纳入清单但漏报瞒报的涉气工业企业停产。(二)扬尘源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 2 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三)移动源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区(市)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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