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0:09:35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住建厅通报:工地发生安全故事1人死亡,涉及施工项目分包!

  12月1日,江苏省住建厅对外公布了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贡湖产业园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江苏省住建厅通报,事故发生在2020年11月28日早晨6时57分左右,地点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王干浜路。发生事故的项目建设单位是苏州贡湖精密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由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施工,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则是苏州天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报要求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规定,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20年11月28日早晨6时57分左右,由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市相城区贡湖产业园(一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事故工程:贡湖产业园(一期)工程-A1#创研办公楼,A2#,A4#,A8#-A10#机械厂房,A5#-A7#电子厂房,A11#辅助用房,A3#地下车库,A12#门卫一,A13#门卫二

  事故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王干浜路

  事故时间:2020年11月28日早晨6时57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苏州贡湖精密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城

  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方

  项目负责人:韩超

  施工专业分包单位:苏州天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晓燕

  项目负责人:林志耀

  监理单位: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军

  项目总监:叶忠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