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09:42:57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水泥企业15日起不再允许进出重型柴油货车!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商请提供重点企业柴油货车和大宗货物运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函》称,为落实省领导同志要求,目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正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督导行动。

  厅主要领导指出,目前在督导行动中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是企业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力度不足。差异化管控淸单中A、B级企业和火电类保障民生企业按照要求可以不停产、少停产,但该类企业大多是排放大户,其原料、产品进出量大,应科学化、精准化管控到位。分管厅领导要求,要在12月13—14日内安排清单中各类排放企业用国V及以上车型完成进料和运出产品,并建议12月15-17日各类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再进出重型柴油货车(电动货车除外)。为落实好厅领导要求,请各市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尽量利用气象条件相对较好的13、14日两天时间,把原料储存足、把产品运出去。应急启动后,原则上不再进出重型柴油货车(电动货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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